拍賣公告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于2019年6月14日10時至2019年6月17日10時在“公拍網”上公開進行網絡司法拍賣活動,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上海市普陀區(qū)石泉路135弄10號302室;產權證號:普2014009582;建筑面積:75.69平方米;房屋類型:公寓;房屋結構:混合1,總層數(shù)7層。竣工:1995年。
評估價:395.9萬元;
起拍價:278萬元;保證金:28萬元;增價幅度:1萬元及其倍數(shù)。
二、拍賣時間:2019年6月14日10時至2019年6月17日10時止(延時除外)。
三、競買人須在拍賣競價程序結束前交納保證金,經人民法院或網絡服務提供者確認后取得競買資格。拍賣結束后,本標的物買受人原支付的保證金作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人所交付的保證金將不計息退還。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zhí)行人的債務。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拍賣。
四、拍賣方式:設有起拍價的增價拍賣方式。競價程序結束前五分鐘內無人出價的,最后出價即為成交價;有出價的,競價時間自該出價時點順延五分鐘。
五、咨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賣結束前,可向拍賣輔助機構咨詢并預約看樣。
六、特別提醒: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本標的瑕疵擔保責任。有意者請聯(lián)系拍賣輔助機構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xiàn)狀的確認,責任自負。請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fā)布的競買須知。
七、拍賣成交余款須于2019年7月8日16:00時前繳入法院賬戶。
八、司法拍賣標的因保證金、成交價金額較大,請競買人自行了解銀行相關規(guī)定,避免遇到因當天限額無法支付等情況。
九、買受人付清全額款項后,需等待銀行撤銷抵押手續(xù)和法院辦理解封手續(xù)后,憑本院出具的法律文書自行及時辦理拍賣標的從原權利人過戶至買受人名下的手續(xù),所涉及的由原權利人及買受人承擔的稅收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交易手續(xù)費、權證工本費、個人(企業(yè))所得稅、房產稅和其它相關費用,以相關部門最終核定為準),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原權利人和買受人各自負擔,但原權利人負擔的部分由買受人先行墊付。買受人自墊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持有效支付憑證至本院申報退款,逾期視為買受人自愿負擔。
成交執(zhí)行裁定書送達買受人之前拍賣標的可能存在的水、電、煤、物業(yè)管理費、車位管理費等所有欠費均由買受人承擔。
拍賣成交價不含本條涉及錢款。
十、對上述標的權屬有異議者,請于2019年6月11日前通過拍賣輔助機構與本院聯(lián)系。
十一、如競買人報名有(委托代理競買人、聯(lián)合競買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須事先通過輔助機構向法院提交審批材料,經法院確認后再到網絡拍賣平臺報名參拍)或有其他事宜,請向拍賣輔助機構咨詢。
十二、本次拍賣事項經拍賣輔助機構以快遞方式書面通過各方當事人,申請執(zhí)行人已收到通知,被執(zhí)行人未送達。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經過五日視為已經通知。
拍賣輔助機構:上海晟安拍賣有限公司。
咨詢電話:021-65050850 13166331119周小姐。
聯(lián)系地址:上海市飛虹路525號10樓。
舉報監(jiān)督電話:021-56700000-62111。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2019年4月30日